力量训练的六大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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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训练的六大原则

原则一:专一与全面性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专一性原则,指训练必须按计划进行,并针对训练对象的特点,突出训练重点。例如,发展力量素质,就应安排以重量训练为主,采取自由重量练习、综合力量练习器等方法实施训练,并注意动作姿势、呼吸方法和肌肉收缩的协调配合。只有抓住力量训练的重点,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而全面性原则是指必须给身体各有关肌肉、肌群、关节以均衡的锻炼,使它们得到共同的发展。在训练中,应全面地安排各项练习,并注意采用各方向的动作,对不同肌群采用不同方向的动作练习,使各有关肌肉得到锻炼。同时,练习中还应注意肌肉的充分伸展和放松,以防止肌肉过度发达或畸形发展。

原则二:合理负荷与适时恢复原则

力量训练最关键的问题是负荷与恢复。合理负荷原则是指在训练过程中要根据对象的水平及所采用的练习方法和身体各部肌肉特点合理确定负荷大小。当对象能够按预定次数完成一组练习时,应及时增加负荷量,若不能完成预定次数时,则应减少负荷量。实践证明,合理增加负荷能有效地促进肌肉力量的增长。

适时恢复原则是指每次训练后要给身体以适当的恢复时间,即让肌肉充分休息。因为肌肉是在休息时生长的,若在肌肉没有完全恢复时又进行下一次训练就会影响肌肉的正常功能和力量的增长。因此,应合理安排训练间隔和休息时间。

原则三:稳定性与渐增性原则

力量训练必须持之以恒,常期坚持。稳定性原则就是指训练要有常规、有系统性。一般来说,人的力量随年龄增长而提高,若中断训练则已获得的力量也会消退。因此,力量训练应保持经常性、周期性、系统性。

渐增性原则是指在训练过程中应逐渐增加负荷量。一般来说,人体对负荷的刺激最敏感、最易适应,也最易取得效果。若过早地使用大负荷量进行训练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受训者不能适应大负荷量的刺激而造成机能水平下降;二是受训者适应大负荷量后停滞不前而难以提高水平。因此,为了获得最佳效果应采用逐渐增加负荷量(渐增性)的方法进行训练。

原则四:一般训练与专项训练相结合的原则

一般训练是指全面提高身体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和全面发展各种运动素质的训练。专项训练是指对某项专门运动所需的特殊身体素质和技术的训练。为了迅速提高运动成绩和使身体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在力量训练的初级阶段应以一般训练为主,当身体各器官系统机能得到全面发展后,再逐渐加大专项训练的比重。这样既可提高一般身体素质又能培养和发展专项运动素质。

原则五:区别对待原则

区别对待原则是指在训练过程中必须根据每个人的特点进行训练。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身体条件、技术水平、心理素质、意志品质以及训练目的等都不尽相同。因此必须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和负荷量并进行个别指导以提高训练效果。同时也可因人而异安排多种多样的练习方法和手段来区别对待不同部位的力量素质。例如上肢力量可采用俯卧撑、引体向上、卧推等;下肢力量可采用半蹲、全蹲、负重蹲等;躯干力量可采用仰卧起坐、直臂悬垂等。这样不仅提高了全面身体的力量素质而且也促进了各部位肌肉力量的均衡发展。

原则六:有效控制原则

有效控制原则是指在力量训练过程中通过合理安排练习数量、组数、次数、间歇时间等手段来控制受训者的生理负荷量从而有效地提高机体的工作能力和掌握新技术动作的方法等水平的有效途径。不同的生理负荷能促进不同部位肌肉的发展和提高力量素质的水平。因此应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进行不同形式的力量训练并严格控制好运动负荷的数量、时间、次数和间歇时间等以达到最佳效果。